別讓你的各種“寶”成為你的禍
近年來,隨著互聯(lián)網金融的快速發(fā)展,人們相繼從不斷跑路的P2P“陷阱”中走出,進入了馬云推出的支付寶、余額寶等,并且各種寶的安全性漸漸被公眾所認可,但隨之而來的是其他五花八門的“寶”,當然這些“寶”也讓大眾享受到了快捷、方便的好處,而支撐其的是高昂的利息和管理費,靠的是誠信。一旦失信,輕則債務纏身,重則牢獄之災?。
近日,旬邑縣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網絡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希望大家可以從中得到警示。
出于對“借貸寶”的好奇??惹上債務
該院受理的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張某網絡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法設立的互聯(lián)網金融公司,自主開發(fā)運營了手機軟件“借貸寶”,張某的朋友師某系“借貸寶”用戶。
2017年6月10?日,二人一起吃飯聊天,在聊天中,師某向張某介紹了借貸寶,并稱注冊一個賬戶只需要手機和身份證,平時借貸很方便。張某說自己不缺錢,也不懂,但在好奇心的驅動下注冊了賬戶,設置了密碼,后師某幫其進行了完善。事后,張某就將這件事忘了。直到2017年7月10日,人人行公司打電話催貸,張某才想起自己曾注冊過“借貸寶”賬戶,經登陸查看明細后,發(fā)現(xiàn)自己已經拖欠了50000元本金、5000元管理費及利息,共拖欠55000元。同時,催款電話中講明若逾期不還將承擔逾期罰息,并稱已清楚張某是有固定收入來源和工作的。張某驚訝之余,將事情的原委告知了師某,師某才說是自己用了張某的賬戶,請求張某看在多年朋友的面上,原諒自己,并承諾自己很快還款。因為是朋友,出于情面,張某便再次相信了師某。幾天后,師某打來電話,說自己要還款,需要驗證碼,讓看到驗證碼后快速告訴自己,張某很配合,并告訴了師某三次驗證碼。過后,張某通過催款電話進行了核實,其中借款5萬元本金及利息、管理費確實已還清。
然而,2017年10月,張某又接到了催款電話,張某說自己已經還清,但人人行公司堅持說還有34500元的本金和利息4672.08元,張某準備登陸查詢時,發(fā)現(xiàn)登陸賬戶密碼錯誤,遂立即聯(lián)系師某,但師某電話無法接通,其他朋友也無法聯(lián)系到師某。張某思前想后,堅持認為自己不欠款,也沒有還款義務,因此,人人行公司便一紙訴狀將張某告到了旬邑法院。
玩朋友的“借貸寶”?差點玩進了監(jiān)獄
旬邑法院受理該起案件后,承辦法官經查閱案卷,認為師某是該案的關鍵人物,如果聯(lián)系不上師某,張某就必須還款,因為注冊時,協(xié)議約定“借款人應妥善保管在借貸平臺上的用戶和密碼,通過該用戶和密碼登陸的任何操作均視為其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本人自行負擔”,可張某一再告訴法官自己根本就沒用過該賬戶。為了查清案件事實,辦案人員通過與人人行公司北京總部聯(lián)系以查明借款時的IP,經查借款登陸IP不在張某所在城市,但也不能排除張某沒有登陸,同時借款最終去向是另一個外地賬戶,無法查清到底是師某還是張某用了此筆錢。聽到這種結果,張某非常氣憤和懊悔。無奈之下,張某向公安機關進行了報案。最終,由于各方面的壓力,師某來到法院,向辦案人員說自己開始也沒想騙用張某的“借貸寶”賬戶,只是一時經濟緊張,第一次通過“借貸寶”借款后也及時進行了償還,誰知投資失敗,才再次騙用張某的賬戶。后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張某、師某私下和人人行公司進行了協(xié)商,限期還款,人人行公司先撤回了民事起訴。至于師某會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還要依據公安機關查明的案情而定。
法官提醒
網貸應謹慎,手機輕易不要給他人用,網絡賬戶就是一個無形的信用卡,玩好了是“寶”,玩不好是“坑”。
法官提醒廣大民眾,預防網絡受騙,關鍵還在于民眾自身要增強防范意識,提高辨?zhèn)文芰?。如需在網上注冊賬戶,一定要慎之又慎,明白一個網絡賬戶就是一張信用卡,要做到對賬戶名和密碼保密。同時,注冊時,除選擇信譽度較高的商家外,還需了解清楚交易規(guī)則。目前,大部分知名網絡交易平臺都會有較為安全的交易方式,通過設置指紋、刷臉等難以被盜的方式登錄,被害人應警覺或可避免財物受騙,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向網絡平臺反映,及時凍結賬戶資金和停止相關業(yè)務,減少損失,并向公安部門報案尋求救助。特別提醒青少年慎用手機和網貸,以免陷入高息和高管理費這個大坑難以自拔。?
(旬邑法院?雷可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