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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周殺人案”再審改判無罪

22年前安徽渦陽縣命案五人被認定為兇手 22年后該案迎來再審宣判

  “五周殺人案”再審改判無罪



周繼坤、周家華、周在春、周正國、周在化五人展示無罪判決書


案發(fā)22年后,安徽渦陽“五周殺人案”迎來再審宣判。安徽高院宣告撤銷原一、二審判決裁定,改判周繼坤、周家華、周在春、周正國、周在化無罪。宣判結束后,五人和家屬當庭痛哭。

  22年前,他們五人卷入一樁殺人案,安徽省渦陽縣大周莊村民周繼頂一家五口深夜被砍,周繼頂女兒當場身亡,周繼坤、周家華、周在春、周正國、周在化五人被認定為兇手,該案因為沒有痕跡物證,沒有找到兇器,五人有罪供述存在諸多矛盾,導致經過四輪審判仍然沒有完結,五人始終堅稱自己無罪。

  2017年1月,安徽高院決定再審,該案在昨天迎來了無罪判決。

“五周殺人案”

  1996年8月25日晚,安徽省渦陽縣大周莊發(fā)生一起命案,村民周繼頂一家五口深夜被砍,他的女兒當場身亡。后同村村民周繼坤、周家華、周在春、周正國、周在化等五人作為嫌疑人被警方抓捕。

  警方認定,周繼坤、周家華兩家,因與在計生辦工作的周繼頂存有積怨,后又因計劃生育問題產生矛盾。二人預謀后分頭找到周在春、周正國、周在化三人,后五人行兇。但警方并未找到殺人血衣和作案工具,警方同時還對五人家里進行了搜查,搜走了多件他們平時穿的衣服和家中的切菜刀、鐵錘等,但都沒有檢出人血。

  在沒有血跡和作案工具的情況下,檢方仍對五人以故意殺人罪向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四輪審判

  1998年,“五周殺人案”在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周家華說,他后來得知當時審委會為了他們的案子從中午討論到晚上6點多,庭審之后讓他們幾個簽庭審筆錄的時候,他們發(fā)現審委會打算宣告他們五個人無罪,“當時法院的人都說了,讓我們回家以后不要去找周繼頂他們的麻煩?!?/p>

  但周家華等人并沒有等到阜陽中院的無罪判決,因為第二天早上,受害人周繼頂沖進了時任審判長巫繼成的辦公室,喝下一瓶農藥自殺身亡。

  周繼頂的死扭轉了即將到來的無罪判決,1999年3月29日,阜陽中院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周繼坤等五人犯故意殺人罪。其中周繼坤、周家華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周在春被判處無期徒刑,周正國、周在化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據報道,在一審中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控方證人在法庭上推翻了他們對警方的證言,稱他們的證言是被“打出來”的,稱公安機關對他們暴力逼取證言。但法院判決卻沒有認定他們在法庭上的說法。

  周家華等五人不服提起上訴,1999年7月,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

  2000年2月,阜陽中院對該案再次開庭,這一次,阜陽中院一審判處周繼坤、周家華死緩,周在春無期徒刑,周正國、周在華有期徒刑15年。5人再次提起上訴,后被安徽高院駁回,終審維持原判。

服刑、出獄、申訴

  判決生效之后,周家華等五人進入監(jiān)獄服刑。但他們始終堅稱自己是被冤枉的,多年以來,他們五人和家屬一直在堅持申訴。

  據周家華回憶,當時剛進入監(jiān)獄的時候,他好幾次想過要自殺,當時監(jiān)獄工作人員專門找人看管他,也不敢讓他干活,“這種狀態(tài)大概持續(xù)了兩年吧,那段時間,我每個月都寫申訴信,說自己是冤枉的,但沒有人搭理我?!?/p>

  周家華向北京青年報記者回憶了1996年8月25日那晚的情況,那天周繼坤、周正國和14歲的村民周杰在周繼坤家看電視;周家華、周在化則在周家華家看電視,“那天下午我和周在化一起買了化肥,回來后去魚塘洗澡,然后晚上在家里看電視,因為我家里有全村唯一一臺彩電,還有別的村民也在我家,看完電視大概11點多吧,他們走了我就睡覺了?!倍茉诖寒斖韯t在一名村民家里吃飯,他下午還幫著這位村民給地澆過水。

  從2008年到今年的10年間,五人相繼刑滿釋放,最后一個出獄的是被判處死緩的周繼坤,今年1月4日,他終于結束了刑期。

終獲無罪判決

  由于五人始終聲稱無罪,并一直堅持申訴,2017年1月,安徽高院決定對該案進行再審。

  安徽高院認為,本案沒有證明故意殺人犯罪行為是周繼坤等五人實施的客觀性證據。在偵查階段,公安人員沒有在案發(fā)現場提取血跡、指紋、足跡等痕跡物證,根據周家華等人的供述,公安機關從他們家中搜出的部分衣服送檢,都沒有檢出人血,周家華等人曾經說他們將作案兇器扔到了附近河塘、機井等多個地點,但公安機關多次打撈及數次搜查,都沒有找到相關物證。

  安徽高院認為,原裁判認定原審被告人周繼坤、周家華、周在春、周正國、周在化犯故意殺人罪的主要依據是周繼坤等五人的有罪供述。但綜觀全案,缺乏能夠鎖定周繼坤等五人作案的客觀性證據;周繼坤等五人的有罪供述在作案的重要情節(jié)上存在諸多矛盾,供述內容與鑒定意見反映的情況不符,有罪供述的客觀性、真實性存疑;證人證言多次反復,且證明內容不能與被告人供述相印證。被害人周春華的陳述前后不一,且陳述內容與在案其他證據存在諸多矛盾。原裁判據以定案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鎖鏈,沒有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不能得出系周繼坤等五人作案的唯一結論。

  4月11日,安徽高院最終宣判,周繼坤、周家華、周在春、周正國、周在化等五人無罪。(記者 李鐵柱)

對話

  周家華:希望追究當年辦案人員責任

  在該案中,周家華一度被判處死緩,1997年被抓時他剛30歲,在牢里呆了18年,而終于等到無罪判決時,已經21年過去了。如今的周家華,腰桿佝僂、兩鬢斑白,他說暫時還考慮不到申請國家賠償的問題,他現在最希望的是能追究當年辦案人員的責任。

  北青報:無罪判決出來以后是什么感覺?

  周家華:特別高興和激動,今天宣判以后,在法庭上我們幾個和家屬抱頭痛哭,到出了法院門口,看到等在外面的人,我們又舉著判決書開始哭,等了那么多年,終于等到了無罪判決。

  北青報:2015年釋放之后,你在做什么?

  周家華:平時就是隨便找點工作,掙點錢,一直都在申訴。

  北青報:出來后和周繼坤他們會經常見面嗎?

  周家華:對,我們經常見,主要就是商量申訴的事情。

  北青報:之前沒有無罪判決的時候,周圍的人是怎么看你們的?

  周家華:怎么說呢,有時候會跟他們解釋自己是被冤枉的,但有人就是覺得你殺了人,看我們的眼神都怪怪的。

  北青報:現在判決無罪了,會申請國家賠償嗎?

  周家華:我們幾個商量過了,我們暫時不考慮國家賠償的問題,現在就希望能按照法律盡快追究當年辦案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