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誠保平安 奮進新征程 建功新時代

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是根據(j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的總體部署和持續(xù)“減證便民”行動的具體要求,由司法部牽頭負責組織的2018年重點工作之一。

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是根據(j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的總體部署和持續(xù)“減證便民”行動的具體要求,由司法部牽頭負責組織的2018年重點工作之一。2018年6月以來,省司法廳在司法部的領導下,會同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和司法部要求,扎實推進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我省被司法部確定為全國告知承諾制試點省。

最大限度減少群眾和企業(yè)跑政府的次數(shù),不斷優(yōu)化辦事創(chuàng)業(yè)和營商環(huán)境

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實施“減證便民”的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工作,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切實解決企業(yè)群眾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李克強總理多次研究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對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明確提出一系列要求。在2018年9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再次強調要堅決取消沒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的各種無謂證明,最大限度減少群眾和企業(yè)跑政府的次數(shù),不斷優(yōu)化辦事創(chuàng)業(yè)和營商環(huán)境。

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的客觀需要。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是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依法行政的源頭性工作,也是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要求的基礎性工作。此次證明事項清理按照“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按照“凡沒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的證明一律取消”的要求,堅決取消一切違法設定的“奇葩證明”“循環(huán)證明”“重復證明”,對違法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

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是回應群眾訴求,提升群眾滿意度的迫切要求。隨著“放管服”改革的不斷深入,行政審批事項的大力精簡,制約群眾和企業(yè)辦事創(chuàng)業(yè)的突出問題集中體現(xiàn)在各類繁雜無謂的證明上?!捌孑庾C明”“循環(huán)證明”“重復證明”是在“減證便民”工作中被群眾關注較多的部分。這些證明有些是對相對人而言難以開具的證明,有些是眾所周知的事項,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對政府的評價、影響政府形象、影響黨的民心民意基礎,因此應當及時清理或改革證明方式。

建議取消有關證明事項408項,從源頭上解決群眾辦事難問題

證明事項清理工作難度大、涉及范圍廣、事項多、時間緊、要求高。省司法廳作為清理工作的組織實施機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將清理工作作為年度重點工作統(tǒng)籌安排,著眼于從源頭上解決群眾辦事難、辦事繁的問題。

收到《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后,省政府有關領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限,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抓好落實。按照批示要求,省司法廳及時制定工作方案,按照部署準備、劃定清理范圍、部門提出清理意見、省司法廳集中審核四個階段,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印發(fā)了《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對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做出了具體部署和安排,明確了任務分工和時間節(jié)點。2018年9月17日,省司法廳根據(jù)《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關于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的函》的要求,又印發(fā)了我省《關于進一步推進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時對證明事項清理的范圍、處理原則及匯總表格的填報要求進行了說明。2018年10月29日,根據(jù)《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印發(fā)了我省《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安排了證明事項清理結果應及時向社會公布和申報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試點等工作。此外,省司法廳還對我省10個設區(qū)市、楊凌示范區(qū)管委會、韓城市和省直各部門的清理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解答各地、各部門清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復雜問題,并加強對各地、各部門清理工作的跟蹤、督促和指導,確保證明事項清理工作順利完成。

在匯集整理、多方研討、梳理審核各設區(qū)市政府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門報送的證明事項清理意見后,省司法廳還專門召開了省政府相關部門參加的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座談會,進一步統(tǒng)一標準、協(xié)調省級部門和各設區(qū)市報送的意見不一致問題。

經(jīng)清理,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委規(guī)章和部委規(guī)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共建議取消222項;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中設定的證明事項共建議取消186項。證明事項清理結果和清理報告已按照國務院要求報送司法部。

22件群眾反映的問題全部辦結,群眾滿意率達100%

2018年9月,為廣泛傾聽民意,接受群眾監(jiān)督,推動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司法部設立了“群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jiān)督平臺”,面向社會征集群眾對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意見建議。群眾可以直接反映在政府部門或服務機構辦理事務時被索要“奇葩證明”“循環(huán)證明”“重復證明”等問題。截至目前,省司法廳累計接收到由司法部轉來的群眾反映問題的意見建議22件,主要涉及居民一般證照相關證明、戶籍相關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社保相關證明、醫(yī)保相關證明、婚育狀況證明、公民身份證明等。目前,22件群眾反映的問題已全部辦結,并及時反饋司法部,群眾滿意率達100%。

鞏固清理工作成果,力爭取得圓滿結果

目前,各地、各部門積極推進證明事項清理,清理工作進展順利。各地、各部門均能按照司法部要求的清理原則和清理要求對本地本部門范圍內實施的證明事項進行集中清理,逐項嚴格審查。有的設區(qū)市已率先在新聞媒體上公布了清理結果,取消了一批“奇葩證明”和“重復證明”,贏得了廣大群眾的好評。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省司法廳將重點做好以下五項工作:

鞏固清理工作成果,組織公布證明事項清單。我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證明事項清理結果目錄,根據(jù)證明事項清理結果,指導各地、各部門向社會公布證明事項取消和保留清單,并做好證明事項取消后的銜接工作。對于取消的證明事項,行政機關一律不得再要求出具相關證明;對于依法保留的,應簡化優(yōu)化辦理流程,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服務。

加強對證明事項工作的督促檢查。我省將用好“群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jiān)督平臺”,進一步收集群眾意見建議,自覺接受監(jiān)督;把各類不正當、不合理證明事項的有效監(jiān)管作為今后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進一步加強督察工作;有針對性地赴各地和重點部門進行專項督導,對列入取消清單卻仍然索要證明的,及時查處糾正;制定證明事項巡查工作長效機制,將清理工作的落實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內容。

加強協(xié)同協(xié)作,加快信息系統(tǒng)建設。法定證照、資格證書、權屬憑證等證明主要依靠信息共享來取消,但目前,政務信息共享不暢,基礎數(shù)據(jù)庫不完善,導致大量證照類證明難以取消。我省將進一步加強協(xié)調合作,加快信息系統(tǒng)建設,促進信息系統(tǒng)互聯(lián)互通。

加強后續(xù)管理,堅持清理工作常態(tài)化。我省將實現(xiàn)長效清理制度與動態(tài)清理機制相統(tǒng)一,堅持源頭清理和后續(xù)管理同步抓,對于保留的證明事項實施目錄管理,開展動態(tài)取消、調整,探索開展標準化建設,不斷予以簡化優(yōu)化。

持續(xù)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我省將探索以告知和當事人承諾的方式替代索要和提供書面證明材料的環(huán)節(jié),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guī)則公平、合理預期、自負其責、信用監(jiān)管的治理模式,從制度層面解決群眾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目前,我省已被確立為全國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省份,省司法廳將按照司法部的要求,通過試點先行,積極探索,努力推進我省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力爭取得圓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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