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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花園路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極易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

(通訊員 陶倩 覃濤)11月7日,經過安康公安高新分局花園路派出民警的大量工作和不懈努力,隨著雙方當事人代表在人民調解協議書上簽字捺印,一起歷時2個多月的利益訴求型矛盾糾紛得到妥善化解,由此極易引發(fā)的大規(guī)模群體性事件被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2018年9月以來,安康高新區(qū)中央美生活廣場業(yè)主因購買商鋪實際與合同不符、逾期交房、物業(yè)服務管理等問題與開發(fā)商發(fā)生糾紛,經過多次協商未果,部分業(yè)主采取到市政府上訪、拉橫幅、堵門等方式維權,要求解決利益訴求。

安康公安高新分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快速反應、專題部署,因該事件屬于人民內部矛盾,涉及人員眾多,要求辦案單位工作中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結合,既要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又要依法嚴厲打擊別有用心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

該局花園路派出所立即成立工作專班,迅速介入調查處置,密切關注事態(tài)發(fā)展,2個月來,從事件本質和訴求源頭出發(fā),民警會同高新區(qū)“矛調中心”積極展開走訪摸排、宣傳發(fā)動、教育引導等工作,深入掌握深層次原因,找準問題根源和解決途徑,通過為雙方搭建協商平臺,本著平穩(wěn)、公正、合法、理性原則,多次組織雙方代表就爭執(zhí)焦點進行商討。

功夫不有心人,11月7日,在花園路派出所民警和“矛調中心”工作人員的見證下,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調解協議書。至此,該起矛盾糾紛被成功化解,既消除了不穩(wěn)定因素,也得到了當事人雙方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