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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案件牽出傳銷式婚戀網(wǎng)絡詐騙團伙

法制日報記者?王春?通訊員 陳晨 金婷

  今年5月,浙江省溫州市泰順縣的林某報警稱自己被騙。隨后,警方發(fā)現(xiàn)詐騙案背后是一個有組織的傳銷式婚戀網(wǎng)絡詐騙團伙。在這一詐騙團伙位于山東省萊陽市的窩點里,3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其中2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近日,泰順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這29人批準逮捕。

  30歲的林先生在某知名婚戀網(wǎng)站看到一名自稱“曾藝”的女網(wǎng)友發(fā)布了交友信息,便主動添加了對方的微信,認識后兩人迅速確立戀愛關系。不到一個月,曾藝多次向林先生要錢,說她會到泰順見林先生,讓他給路費。十分想見“女友”的林先生立馬給曾藝轉了500元。第二天,曾藝給林先生發(fā)了一個定位,位置顯示在蒼南,即泰順鄰縣,并對林先生說再發(fā)500元紅包,她就會來泰順見他。這之后,林先生還通過網(wǎng)絡貸款以滿足曾藝不斷提出的借錢要求。

  就這樣,林先生先后被騙16000多元。一個月后,實在籌不到錢的林先生發(fā)現(xiàn)自己被對方刪除微信并拉黑了,這時林先生才明白自己被騙,于是立馬報警。

  遭遇“曾藝”毒手的受害者不止林先生一人,浙江紹興的姚先生也遭遇了相同的套路。

  姚先生通過婚戀交友網(wǎng)站認識了“曾藝”,本來說好見面,對方卻要姚先生給她轉錢來證明是否愛她,并承諾不會花姚先生的錢,等見面后還會帶姚先生見自己的父母。老實的姚先生陸續(xù)給對方轉了4萬元,直到聯(lián)系不上對方,才發(fā)現(xiàn)自己被騙。

  令人震驚的是,經(jīng)調查,林先生和姚先生交往的女網(wǎng)友“曾藝”根本不是女性,而是一個男人,名叫邵宇(化名)。他的背后是一個有組織的傳銷式婚戀網(wǎng)絡詐騙團伙。

  這個詐騙團伙成員大部分都是男性,成員基本為90后甚至95后,他們長期利用網(wǎng)絡實施詐騙,由成員偽裝成女性,通過婚戀網(wǎng)站添加男性為好友,經(jīng)過微信、QQ聊天騙取對方的信任,假意與對方發(fā)展成為男女朋友關系,如果對方懷疑就讓團伙中的女性成員與之視頻。其間,詐騙團伙成員則以各種理由騙取對方錢財,有的關系好一點,就騙對方到位于山東省萊陽市的作案窩點見面,將被害人拉入團隊成為新的成員。

  據(jù)悉,這一詐騙團伙采取傳銷式經(jīng)營模式進行管理,內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從上至下分別設置總監(jiān)、經(jīng)理、課代表、科長、業(yè)務員五個層級,成員靠發(fā)展相應數(shù)量的下線來逐級晉升。這一團伙以“家庭”為活動單位,一個“家庭”由5至10人組成,內部制定了嚴格的紀律,比如成員外出必須有人陪著,不允許單獨外出,見到層級高的“領導”必須鞠躬,“家庭”成員之間不準交流“業(yè)績”,不能喝酒打架,每天都有主管傳授交友詐騙心得和經(jīng)驗等。加入團伙前必須要考試,合格后才能進入團伙工作。

  當受害人被忽悠去見所謂的“女友”時,詐騙團伙會提前安排一名女性成員與其見面,然后將這名受害人先帶去吃喝玩樂,讓其放松警惕后便沒收其身份證和隨身物品,再將其帶至團伙中的某個“家庭”,讓團隊成員謊稱他們有個公司,是從事電子商務、銷售保健品工作的,說服受害人加入團隊,并交納5900元的“入會費”,受害人被說動加入后就慢慢教受害人以同樣的方法“拉人頭”或者詐騙錢款。

  在已抓獲的犯罪嫌疑人中,有不少原本是受害人,但在加入詐騙團伙之后被洗腦,認為通過這種手段可以“發(fā)家致富”,于是積極、努力工作。甚至還有人花光積蓄購買該團伙虛構的產品,只為升級為“科長”,管理自己的團隊,獲得更高的提成。然而,即使是科長級別的成員,在團隊兩三年間都不曾拿過“工資”。

  令人費解的是,許多成員在團隊中待了兩三年甚至更久的時間,既沒有拉到人頭也沒有騙到多少錢款,只是在團隊中給其他成員做飯干家務,卻一直不愿逃跑或離開。

  “因為心里很復雜,想走又不想走,想走是因為大家做的事情都是詐騙,不想走是因為這里過的很安逸,有人管吃管住?!?1歲的犯罪嫌疑人朱某說。

  經(jīng)查,這一團伙成員的日常工作就是在網(wǎng)絡上跟人聊天,沒事的時候一起打游戲,團隊里的人輪流做家務、煮飯燒菜等,真的像在“過日子”,幾乎不用考慮生活的壓力。然而,做人不能沒有底線,一旦觸碰法律底線,遲早要為自己的貪婪和無知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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